文昌港清澜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为海南省重点项目,我公司承担项目工可编制工作。为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根据《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务协作管理办法》,在劳务承担单位的选择上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我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勘察、测量劳务承担单位。竭诚欢迎各单位参与投标。
2.1勘察、测量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模:本工程在清澜港现有5000吨级航道的基础上,建设15000吨级航道,满足15000吨级散货船满载单向通航,清澜新港至航道口门外海处满足特种船1满载全潮通航,燎原北作业区至航道口门外海处满足特种船2满载全潮通航。
勘察、测量劳务协作工作内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测量劳务协作,具体要求详见附录1。
2.3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测量工程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院307室取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0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文昌港清澜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勘察、测量劳务协作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