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国道G225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是东方工业园、东方市区、八所港与环岛高速公路连接的重要集散通道。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国道G225城镇路段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支撑海南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三区一中心”,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供重要的交通支撑。为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根据《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劳务协作管理办法》,在劳务承担单位的选择上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我院采用社会招标的形式确定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承担单位。竭诚欢迎各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25.5米。沿线设置桥梁347.2米/5座,其中大桥230.16米/2座,中桥66.0米/1座,小桥51.0米/2座。罗带大桥右侧、溪圮大桥左侧、那益小桥右侧拼宽,典浪中桥、溪圮小桥拆除重建。涵洞44道,其中加长利用1道,拆除重建13道,新建30道。路线与等级公路交叉186处,与等外路交叉30处。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80123.0637万元,其中,建安费44016.0371万元。
工作内容:按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 1048-2016)、《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完成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业主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审查意见,具体要求详见附录1。
2.3计划工期:2024年4月01日~2024年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到院301室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0:4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