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国道G225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是东方工业园、东方市区、八所港与环岛高速公路连接的重要集散通道。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国道G225城镇路段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支撑海南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三区一中心”,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供重要的交通支撑。为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根据《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务协作管理办法》,在劳务承担单位的选择上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我司采用社会招标的形式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承担单位。竭诚欢迎各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25.5米。沿线设置桥梁347.2米/5座,其中大桥230.16米/2座,中桥66.0米/1座,小桥51.0米/2座。罗带大桥右侧、溪圮大桥左侧、那益小桥右侧拼宽,典浪中桥、溪圮小桥拆除重建。涵洞44道,其中加长利用1道,拆除重建13道,新建30道。路线与等级公路交叉186处,与等外路交叉30处。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80123.0637万元,其中,建安费44016.0371万元。
工作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各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规范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协助业主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附录1。
2.3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2024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到我司301室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9:2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